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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健全教学常规是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的重要条件。为进一步落实《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试行),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完成教学任务,强化教学目标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作为教师教学过程和学校评价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计划和总结
(一)计划
1、学校教学计划:开学第一周,由分管副校长牵头,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征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务科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
2、年级组、教研组计划: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教学计划、科室计划,征求班主任、备课组长意见,制定相应的教育教学计划。在开学第二周内交相关科室检查备案。
3、备课组集体备课计划: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年级、学科特点,集体研讨,明确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与时间安排。在开学第二周内交教务科检查备案。
4、教师教学计划:
(1)备课组负责,集体研讨,统一安排。
(2)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年级、学科特点,在调研课程标准、教材、考试大纲、参考书和学情的基础上制定教学计划。
(3)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
①本学期教学内容分析
②教学目标和要求
③学情分析
④完成教学任务的主要措施
⑤教学进度安排表(含实验课安排表),应包括教学内容、课时计划及授课时间。
(4)教师教学计划每学期制定一次,一式三份,个人、备课组和教务科各存一份。在开学第二周内交教务科检查备案。
(二)总结
1、学期末,教师、备课组、教研组、年级组要对教学工作进行书面总结。严禁网上直接下载。
2、教师教学总结的主要内容有:
(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2)学生学习情况分析
(3)本学期工作业绩及经验
(4)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改进教学工作的措施
3、教学工作总结一式二份,教师、备课组、教研组、年级组和教务科各存一份。
二、备课
(一)各种类型的课都必须预先备课
(二)备课分为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
1、个人备课要备课程标准、考试大纲、教材、教学目标、学生、教法、电教手段,要精心设计课堂教学进程的每个环节,特别是备学生、备教法。不上无准备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现象。提倡利用网络收集备课资料,拓展备课内容。
2、坚持备课组集体备课。
(1)集体备课做到“二先”、“四定”、“五统一”、“三结合”。
“二先”即个人预先充分钻研教材;集体备课总是先于课时备课。
“四定”即定时间、地点、内容、中心发言人。
“五统一”即统一教学目标、重难点、单元达标练习、教学进度、教学检测。
“三结合”即个体反思与集体反思结合、口头反思与书面反思结合、改进计划与全体实践结合。
(2)集体备课一般分为单元备课和重点课时备课。
(3)集体备课是个人备课的前提。
(4)间周一次。
(三)认真写教案
(1) 新课、小结课、复习课、习题课、实验课、作业或试卷讲评课、作文课等各类课型都必须写教案。
(2)教案一般包括教学时间、课题、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法、学法指导、教学手段、教学过程、课堂练习、作业布置、板书设计、教学反思等。
(3)一般情况下教师要写详案,跨课头可以写一个简案,老教师可以写简案,严禁使用和抄袭旧教案,不得以教材的评注、练习册(题)或教学参考书代替教案。
(4)超前备课3节以上。
(四)备课检查与评估
1、备课组集体备课应有记录,按计划完成备课次数。
2、教务科对教师的教案进行定期的普查,期中和期末各一次,教研组长对组员的教案检查签字每月一次。检查按时间与计划进度的要求确定应备课时,按计划完成备课节次。从教案数量和质量两方面进行评估。
三、上课
(一)课前准备
1 、熟悉教案,准备教具。
2 、仪表端正,精神饱满。
3 、提前到岗,准时上课。
(二)课堂教学
1 、严肃纪律,保证秩序。
2 、目标明确,内容正确。
3 、重点突出,难点突破。
4 、教法适当,突出三主(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课堂教学主渠道)。
5 、结构完整,程序优化。
6 、讲练结合,当堂过关。
7 、语言准确,板书规范。
8 、管教管导,教书育人。
9 、按时下课,不早不延。
(三)上课纪律
1、教师上课须按教务科编排的课表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得中途随意离开教室。
2、在教学或教学管理过程中,严禁宣扬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等政治言论,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或其它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言论。
3、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随意停课,严禁讽刺挖苦侮辱学生,严禁歧视学生。
4、未经教务科同意,严禁文化课教师挤占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等科目的课时。
5、禁止酒后上课,禁止接拨手机,禁止吸烟。
(四)课堂教学检查与评估
1、教务科通过课堂的巡视和检查各班每周上交的《教学日志》,掌握教师教学情况,并作出统计分析。
2、学校成立听课小组,实行推门听课制度。听课后首先由教师主动交查教案、说课(在不影响教师上下一节课的前提下),再进行评课议课。听课小组将评议结论整理后交教务科备案。
3、每学期末,教务科组织学生进行学科教师课堂教学问卷调查。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一)作业布置
1 、符合课标、教材、高考大纲要求及学生实际,以课本内习题为主,也可在课外精选少量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习题,达到理解巩固知识,训练技能技巧,培养兴趣能力的目的,起到反馈信息、调整教学的作用。
2 、作业可分为必做题、选做题和思考题,作业形式可分为口头作业、书面作业和实践性作业。
3、作业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
(1)语文:书面作业每学期15次以上,大作文8次,小作文8次。
(2)数学、英语:书面作业每学期40次以上。
(3)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每学期24次以上。
(4)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书面作业每学期15次以上。
(5)音乐、美术、体育、信息、综合实践等学科作业应注意实践操作和情感教育,一般尽可能在课堂内完成。
(二)批改与讲评
1、作业批改必须认真及时,符号规范。
2 、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要有更正提示。每次作业批改均应注明批改日期,并按“优”、“良”、“合格” “不合格”或“A、B、C、D”评定等级。要求有适当的中肯的批语(作文要有眉批、总评)。
3、作业批改情况要做记录,及时订正、讲评。必要时,对一些学生的作业面批面改。
(三)检查与指导
1 、教务科通过检查各班每周上交的《教学日志》,掌握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以便调控。
2 、期末进行普查。
五、课外辅导和课外活动
1、课外辅导和课外活动要纳入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教师教学计划。
2、教师要在自习时间深入班级认真辅导,指导学生作业,解答疑难问题,不要将辅导变为讲课。
3、辅导坚持因材施教,全面提高的原则。
4、在辅导时重视有关意志、情感、兴趣、动机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及学法指导。
5、积极组织、认真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课外学科兴趣小组活动。由教务科统一安排,教研组负责落实,做到定计划、定活动内容、定辅导教师,认真写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六、教学质量监测
(一)教学质量监测可根据年级、学科特点,分随堂单元检测、月考、模拟考试、半期考试、期末考试等。
1、各学科要按教学计划进行随堂单元检测。
2、月考、模拟考试由年级组定时间、定次数统一安排,报教务科审批。
3、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课由教研组定时间、定次数统一考查。
4、考前要对考试考查内容有计划地认真系统复习和辅导,不搞突然袭击。
(二)试卷命制
1、期末考试的试题,采用上级业务部门或由学校命题的统一试题。
2、本校命题由备课组组织,提前一周命题。
3、本校命题试卷要求:
(1)遵照六个基本程序:明确目的、确定内容、拟定计划、确定题型题目、确定评分标准、写出标准答案并复查试卷。
(2)命题要依纲扣本,不出偏题、怪题,题量适当,难易适度,覆盖面广,内容准确、科学,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
(3)款式要固定。试卷的左端纵向为密封线,其外端为班级、学号和学生姓名,注明命题人和审题人。
(4)经备课组长审定后方可打印。
(三)严格考试纪律,杜绝舞弊行为
1、考场设置实行单人单桌或不同年级交叉。
2、参照会考、高考要求,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要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对违反纪律及作弊行为的学生应及时严肃批评教育和处理。若出现大面积作弊,要追究责任。
(四)阅卷、试卷分析与成绩评估
1 、各备课组及时限时组织流水阅卷,登分统分,年级组将成绩统计表交教务科。
2、月考、期中、期末考试及时进行试卷分析,写出试卷分析报告。月考、期中考试后及时进行试卷讲评,认真分析学生产生错误的原因,及进采取改进措施。
3、学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4、考试成绩采取适当方式通知学生和家长。
七、听课评课
1、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教学副校长、教务科长每期听课不少于18节;教研组长每期听课不少于15节,任课教师每期听课不少于12节。
2、听课时应遵守听课纪律,尊重上课教师劳动,作好听课笔记并作出客观分析评价,课后积极参加评课活动并对执教者提出中肯的改进建议。并请执教老师在听课记录上签名。
3、听课本上的会议记录、培训记录、学生活动记录均不得作为听课资料。
4、严禁抄袭、假造听课记录。
5、每学期教务科检查听课记录两次(期中、期末),期中考试前要求完成50%以上。
八、教学考勤与检查
1、教师须遵守课表、监考要求,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擅离教学工作岗位(包括上课、自习、实验、考试等教学环节)。
2、未经教务科同意,严禁文化课教师挤占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综合实践等科目的课时;音、体、美、信息、综合实践课教师随意让课作旷课处理。
3、未经教务科同意私自调课按旷课处理,有事须调课者应事先到教务科登记并由教务科下达调课通知。
4、因私事、公事外出不能上课的教师,必须由本人或安排其公务活动的相关部门事先到教务科登记,由教务科妥善安排。未到教务科登记而影响上课的,按旷课处理。
5、学校相关部门、年级组、教研组及教师组织上课之外的其它学生集体活动或竞赛活动时应事先到教务科备案。
6、课外辅导和课外活动等时间由专业指导老师与教务科协商确定,因特殊情况停训或外出,应事先报教务科批准。
7、教务科对教学考勤情况作常规检查。
201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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